【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國是千萬家、有國才有家,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國家安全與我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維護國家安全,每個人都應該參與其中,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國家安全工作,歸根結底是保障人民利益,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為群眾安居樂業提供堅強保障,祖國強大給予人民群眾安全感,我們每個人也應不斷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的內容】
“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今年4月15日是第8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12339舉報電話】
“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